首页 江西 江西检察率先出台刑事案件捕诉衔接指导意见

江西检察率先出台刑事案件捕诉衔接指导意见

  本报讯 (记者杨静) 同步审查、同步提出引导侦查意见……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出台加强上下级检察院刑事案件捕诉衔接工作指导意见,有力提升重大犯罪案件办理质效。2020年,江西省重大犯罪检察部门运用捕诉衔接工作机制,共办理下捕上诉案件168件221人,上捕下诉案件24件29人。

  根据该指导意见,基层检察院在办理故意杀人、重大毒品、重大抢劫等审查逮捕案件过程中,经审查认为可能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时,立即向设区市检察院请示汇报,由设区市检察院确定承办检察官,与基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同步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指导基层检察院开展引导侦查取证等工作。设区市检察院收到基层检察院报送审查起诉的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后,由参与同步审查的承办检察官负责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设区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从侦查方向、证据固定、法律适用、强制措施、权利保障、案件管辖、刑事政策把握等实体和程序各方面提出建议,依法全面有效引导侦查,与基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一起对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江西日报

来源:江西日报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中国博士县—玉山之窗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www.yszc.com.cn/2229.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作者: admin

为您推荐

发表回复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5970372399

邮箱: admin@yszc.com.cn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