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记录小康工程 2021年度消费扶贫承办主体遴选开始了!

2021年度消费扶贫承办主体遴选开始了!

玉山县消费扶贫领导小组关于
遴选2021年度消费扶贫承办主体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促进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扶贫产品销售,根据《江西省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赣扶字[2020]2号)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1年度消费扶贫承办主体暨建设消费扶贫线上线下专馆、专区、专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承办主体必须是在玉山县注册的涉农机构或企业,或在玉山县从事涉农相关产业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不是独立法人的入选后注册为独立法人);
2、承办主体要能够自身生产出通过县扶贫办审核认定的扶贫产品,或能够委托代理销售其他扶贫合作社(企业)生产的通过县扶贫办审核认定的扶贫产品;
3、承办主体要能够在玉山县县城范围内合适地段建立起消费扶贫线上线下专馆、专区、专柜;
4、承办主体只能够通过委托代理销售经过县扶贫办认定的其它经营主体生产的扶贫产品,不能够统一打包或者以零售的方式销售贫困户自己生产的农副产品,不能够打着贫困户产品的名义销售非扶贫产品;
5、承办主体要能够在消费扶贫江西馆(http://www.jxshfp.com/shop/home)上独立运行开店铺,注册地为玉山县,并上架扶贫产品。承办主体要能够遵循销售给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扶贫产品原则上都要通过消费扶贫江西馆线上平台进行销售的要求;
6、有或能整合与消费扶贫业务规模相适应的配送资源的承办主体优先考虑(包括团队、电商平台、仓配场地、快递物流含冷链、设施设备等);
7、具备农产品检测能力的承办主体优先考虑。
8、不得打着“消费扶贫”的旗号搭便车销售非扶贫产品或者敛财牟利。
二、遴选程序
1、凡有意参与消费扶贫的承办主体均可向县扶贫办、县商务局申请报名,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实施方案、营业执照以及证书、照片等相关佐证材料。
2、县扶贫办、县商务局汇总申报材料,按照条件初选后,提交玉山县消费扶贫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采取资料审核、实地考察(现场讲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玉山县消费扶贫领导小组根据评审情况确定承办主体并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承办主体签订《玉山县2021年度消费扶贫合作协议》。
三、遴选时间
1、受理申报截止时间:1月10日;
2、审核申报资料时间:1月11日-12日;
3、考察(现场讲演)时间:1月13日-15日。
四、联系人
1、县扶贫办:聂江17779395568,占涣洋13576333163
2、县商务局:程耀忠 13879315279,郑泽阳1577998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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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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