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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建设丨预防青少年犯罪

让青春远离不良行为

1
青少年犯罪定义
青少年犯罪,在我国是指未成年人犯罪,也就是18岁以下。目前青少年犯罪主要有四种类型:
一是非法侵害他人(暴力犯罪,类似于成人实施的重伤害、抢劫、性侵害等,目前青少年主要表现为言语暴力、部分肢体暴力);
二是非法侵犯财产(财产犯罪,类似于成人实施的入室行窃、盗窃、故意破坏公共财物);
三是毒品犯罪(持有、销售和制造毒品);
四是公共秩序犯罪(针对社会的滋扰犯罪,如噪音违法)。

2
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
01
从犯罪性质看
盗窃犯罪最为突出。许多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其次是抢夺、抢劫、寻衅滋事等犯罪人数众多;再有者,就是模仿电影电视中的主人翁做案手法,称英雄,无所顾忌,不顾后果作案,以致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罪行。
02
从犯罪形式看
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有的模仿影视片中的黑社会组织,成立帮派或团伙,值得重视的是,有的青少年深受黄色、淫秽音像制品的毒害而不能自拔,为了寻精神刺激,而对少女实施暴力。
03
从犯罪年龄看
逐渐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有些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

3
青少年犯罪原因
1、青少年自身辨别是非能力差,逆反心理强。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成长阶段,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差,自控力弱,行为不稳,模仿力强,好冲动,易被诱惑,青少年阅历浅,涉世不深,思想单纯,易被社会上的不良人员引诱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道路。
2、法制观念淡溥。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一般文化程度较低,平时不学法,法律的意识在他们头脑中几乎全无,法制教育缺乏,很少是学生进行普法教育。
3、家庭教育培养缺陷,深刻影响着子女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家庭是社会的最小细胞,家庭教育的缺陷使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一些青少年违反犯罪的早期都会出现离家出走、逃学、饮酒抽烟、难以管教、急于摆脱父母控制的现象。
4、互联网作为当今的信息工具,给孩子们提供了形形色色的大千世界,网上的不健康、暴力、淫秽等内容的传播,令孩子无法辨别、盲目模仿,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4

青少年如何进行自我防范

报警

当受到不法侵害时要及时公安机关报警

周旋

当已受不法侵害时,要沉着应对,应以避免自己再度伤害为前提,能躲则躲,能逃则逃,实在无法时,只有灵活采取各种手段与犯罪分子斗智勇,伺机呼救、或者宁可舍弃一些东西,保住自己的性命至关重要,同时要记住犯罪的像貌特征、穿着等,事后要及时向学校老师、派出所报警。

警惕

要认真辨别他人的言行举止,从中发现是否有歹意、企图的人,尤其是要警惕有歹意的陌生人,不与其接触攀谈。

回避

就是尽量避开是非之地,或是说是躲避,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七不”

不图惠
不贪图他人小恩小惠,公安破案中就发现犯罪分子用这种手段引诱青少年上圈套,以至受到不法侵害的屡见不鲜。
不入伙
不要与不良的玩伴结伙玩耍,更不能被人教唆参与团伙犯罪。最近发现某学校五名学生被社会不法分子教唆参与盗窃作案数起,被公安机关查处。这些不良团伙往往是犯罪的诱因,不是自己被侵害,就是自己侵害别人以至沦为犯罪。
不逞强
不要因鸡毛蒜皮之事,争的面红耳赤,甚至大动干戈。
不报复
当自己受到不法侵害,当时能力许可反抗是自卫,案发后进行的是报复,报复是违法甚至犯罪。
不气馁
生活学习中遇到困难挫折,不要丧气,人的一生十有八九是不顺意的,我们要是逆境学会生存。某种意义上讲就是这些困难教会了我们怎么战胜它,克服它,智慧就在战胜困难中逐步积累,人也在战胜困难中成长,不能因困境而退缩,更不能寻短见。
不涉险
道路交通车辆、高处、水域、电网等危险地方,千万注意安全,有的险区不能涉足,假如涉足就有生命危险。
不耍危
易燃易爆品的枪支弹药等火工品和管制刀具,以及农药等毒品等不能玩耍,假如玩耍有生命危险。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在现实中需要全社会共筑社会防线,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积极开展社区教育活动,发挥综治办、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科学知识教育。针对现在青少年喜欢卡通、动漫的特点,将法制宣传知识融于这些为青少年所喜闻乐见的节目中,寓教于乐。
学校方面也要构筑防线。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注重教书的同时更注重育人,加强对后进学生的教育和关心。让青少年学生除接受科学文化知识外,还要接受系统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教育。
还要构筑家庭防线。家长要以身作则,为子女树立一个楷模,在尽到抚养教育子女义务的同时,为子女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
更要构筑法制防线。对已经走上了犯罪道路的青少年应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让他们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提高法律意识,避免以后重蹈覆辙,实施“浪子回头金不换”工程,这相对于单纯的惩罚而言更有意义。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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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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