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
孩子们的健康快乐成长是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2021年秋季已经开学,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让孩子们远离交通事故伤害,请广大家长及同学们、老师共同遵守以下交通安全要求:
1、拒绝使用、拒绝乘坐各类机动(电动)三轮车或四轮车往返学校;
2、驾驶国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普通摩托车时,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挂牌手续后方可上路行驶,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3、若你使用的是超标二轮电动车,按照县创建指挥部下发的《整治通告》要求主动到所在乡镇(街道)及其社区、村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4、驾驶各类二轮电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上按道行驶,按照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妨碍其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通行,严禁乱停乱放。
5.年龄条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骑行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骑行国标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摩托车必须年满18周岁。坚决禁止未年满18周岁学生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或摩托车往返学校。
6.广大家长、老师应当正确选购使用国标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各行其道,为孩子们树立文明出行标杆并履行好监督职责。
希望广大师生及家长要以实际行动,挂好车牌,戴好头盔,按规停放,为孩子们筑起一道安全屏障,共同携起手来为我县更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添砖加瓦。
祝家庭幸福,出入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