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史,方有志,家有谱。家谱,又称族谱、家乘、祖谱、谱牒、宗谱等,是同宗共祖的血亲氏族以特殊形式记载本祖世系的历史图籍,它记录着一个家庭溯源、迁徙和发展的轨迹,包罗了家族的生息、繁衍、族谱、婚姻、文化、族规、家约等历史演变的全过程。
为了更加系统地保护和有效地开发利用家谱资源,充分发掘家谱的历史价值和现实作用,发挥家谱在寻根探源、凝心聚力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增补玉山地方文献内容,丰富玉山历史文化内涵,展示玉山文化的博大精深及其独特魅力,中共玉山县委党史党建研究中心(玉山县地方志编纂中心)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征集族谱、家谱资料活动。
1. 全县范围内公开出版或手工汇编的姓氏谱、家庭谱、宗族谱及相关研究资料的原件。
2.古谱孤本的原件或复印件、手抄本、影印本、铅印本、拓本等。
3.古谱、古谱新翻印版本和近年来新编修版本的原件。
1. 无偿捐赠。捐赠2套,原件永久收藏于中共玉山县委党史党建研究中心(玉山县地方志编纂中心),我中心对捐赠资料进行登记造册,并对捐赠单位或个人出具收藏证书。
2.代为保管。对需要委托代为保管的古谱孤本家谱原件,由中共玉山县委党史党建研究中心(玉山县地方志编纂中心)与捐赠者签订代管协议,原件可随时返还。
3.影印复制。对于原件属孤本或存量稀少的,如不需要委托代管,我中心可采用复印和扫描以数字化方式保存,形成的电子版本复制给捐赠人一份,原件仍返还给捐赠人保管。如果是古谱新翻印版本和近年来新编修的版本,在提供原件的同时,请一并提供电子版本。我中心对复制的资料进行登记造册,并对捐赠单位或个人出具收藏证书。
4.上门征集。有捐赠意向者或提供家谱线索者可与联系人电话联系,我中心派专人上门征集,并对家谱信息登记造册,跟踪对接。
捐赠者享有优先使用权,并可对其家谱资料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使用的意见,本中心维护资料捐赠、寄存人的合法权益。
捐赠者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商定具体捐赠事项。
联系单位:中共玉山县委党史党建研究中心(玉山县地方志编纂中心)
联系电话:0793-2553366、2557010
邮编:334700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玉山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