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是严重危险人类健康一种慢性传染病,具有传播迅速、发病缓慢、病死率高等特点。目前无可治愈药物和可靠疫苗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需正确看待自身疾病,积极治疗,主动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避免引起进一步传播。那么,关于艾滋病,我国都有哪些法律法规呢?
关于艾滋病的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现行的主要有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2006年3月1日起实施的《艾滋病防治条例》以及其他行政性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艾滋病属乙类传染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艾滋病防治条例》总则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下列艾滋病防治关怀、救助措施:
(一)向农村艾滋病病人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
[注:根据最新版《国家免费抗病毒药物治疗手册》(第4版)规定:所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一经确诊,无论其CD4细胞计数水平如何,均可接受免费抗病毒治疗。]
(二)对农村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适当减免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的费用;(三)向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
(四)向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免费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治疗和咨询。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
(二)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
(三)就医时,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如实告知接诊医生;
(四)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传播艾滋病病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9]23号)中明确指出:“依法严厉打击,对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有艾滋病而卖淫、嫖娼或者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与他人发生性关系
☞致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
☞未致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以传播性病罪定罪,并从重处罚;
明知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有艾滋病而隐瞒情况,介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以故意伤害罪的同犯论处;
明知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有艾滋病,介绍其卖淫,同时构成卖淫罪、故意伤害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从重处罚。”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是艾滋病的受害者,应该得到理解和关心。
但故意传播艾滋病的行为,
既不道德,也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