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玉山 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3日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长余洪雷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发展环境和疫情灾情的严重冲击,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统筹疫情防控、抗旱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举措,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次会议确定的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开放先行、工业挂帅,坚持市场经济理念,坚持以发展论英雄,坚持自我革命,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着力提振市场信心,畅通经济循环,强化创新驱动,深化改革开放,加快高质量发展保障,不断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风险,全力以赴打造融入长三角引领区、共同富裕先行区和掉头向东桥头堡。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只争朝夕、奋勇争先,朝着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玉山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进!

关于玉山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3年2月13 日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郏贞军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玉山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玉山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玉山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3年2月13日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县财政局局长吴新建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玉山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会议同意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玉山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财政预算。

关于玉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3日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常青所作的《玉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玉山县委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为上饶建设制造强市、打造区域中心,为建设现代化美好玉山作出更大贡献。

关于玉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3日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董有生所作的《玉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统筹推进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全力服务保障县域中心工作,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建设现代化美好玉山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关于玉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3日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雷所作的《玉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为建设现代化美好玉山贡献检察力量。

关于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玉山)建设情况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3日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郏贞军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玉山)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一年,玉山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突出抓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迈出坚实步伐。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积极稳妥推进炭达峰炭中和,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加快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持续深化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建设,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玉山标杆”。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玉山之窗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中国博士县—玉山之窗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www.yszc.com.cn/73231.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5970372399

邮箱: admin@yszc.com.cn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