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互助保障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倡导组织、广大职工自愿参加的一种保费低廉、保障力度较大、手续简便、赔付及时、管理规范、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互助互济保障活动。
关于鼓励各单位工会组织在职职工
参加互助保障活动的通知
为了充分发挥互助保障在帮助我市干部职工抵御疾病、意外等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使互助保障活动惠及广大干部职工,为干部职工构筑起全方位抵御因病因灾致困风险的坚实屏障,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奋勇争先,在“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大美上饶”中建功立业,根据相关规定,现就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互助保障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维护职工保障权益 根据《江西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赣工通字〔2022〕10号)规定,凡建立工会组织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均可由所在单位工会向上饶市总工会,各县(市、区)、上饶经济开发区总工会,三清山风景名胜区、高铁经济试验区工会申请办理职工保障互助计划。 二、发挥工会组织作用 积极鼓励各单位工会组织着力解决干部职工急难愁盼问题,为全体在职干部职工办理参保手续,按年度缴纳互助保障费用。 三、依规使用工会经费 四、互助保障计划内容 五、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来源:上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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