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玉山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督查组工作人员到各乡镇督查森林防火工作。下午16时25分左右接护林员事件上报,四股桥乡发生一起野外违规用火,督查组立即赶赴现场进行阻止,并通知公安部门对用火人员进行控制。经查,系四股桥乡和平村村民徐某某在自家地里焚烧玉米杆。徐某某,男,71岁。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其传唤拘留。
17时许,督查组巡查至必姆镇於里村发现一起野外用火,经查,系该村村民李某某在林区边缘烧草木灰,李某某,男,79岁。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将其传唤,考虑到年龄和家庭原因,移交乡镇执法队对其进行800元罚款,并让李某某鸣锣防火宣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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