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2022第2号
我办受玉山县人民法院委托,依法公开拍卖处置了余敏英、刘李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相关涉案资产,处置变现所得资金将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审核认定的涉案金额向集资参与人进行同比例清退分配。涉案金额的清理认定以各集资参与人实际出借的本金为基数,收取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从借资本金中折减。清退分配时采取统一发放的方式,根据集资参与人提供的收款账号将清退资金直接划入各自账户。现将集资参与人及涉案金额的清理和审核认定等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二、未签字确认涉案金额人员名单

三、未申报或申报后提供资料不全人员名单

对审核认定涉案金额有异议及未申报或申报后提供材料不全的人员,请于2022年7月15日前向我办委托单位江西赣东北律师事务所补充提交证据材料,逾期未申报并补正材料的不列入本次清退分配名单。如出现虚构隐瞒事实、伪造变造凭证、恶意串通或以他人名义骗取冒领等行为,将依法追回分配资金并严厉追究相关当事人法律责任。
联系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7-9号,江西赣东北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律师,电话13870307169。
特此公告
玉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
玉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2022第3号
我办受玉山县人民法院委托,依法公开处置符良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相关涉案资产,处置变现后可用于退赔分配的资金将根据各集资参与人的涉案金额按同比例进行清退分配。为保证资金清退分配工作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现将(2020)赣1123刑初42号刑事判决书认定的集资参与人名单及涉案金额(以实际借资本金为基数,收取的利息、分红等回报折减本金)公告如下:

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7月15日前向我办反映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联系电话:0793-2552118
特此公告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玉山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