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老人的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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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3年3个月
上犹县某“健康家园”门店主要经营老年人保健食品、用品等业务。朱某、刘某被聘任为经理、店长后,由二人配合老板何某以及厂家进行“四日会销”活动。
“会销”开始前的几天,该“健康家园”以老年人为特定对象,在河边、菜市场等地,向其发放传单或者电话联系老客户,并宣称可免费领取礼品,从而吸引老年人到店参加活动。

该“会销”通过现场播放推广视频、或者邀请公司“讲师”“老总”授课等手段,夸大药物疗效,向老年人销售保健品等产品。
该“会销”在推销的前三日,承诺老年人若缴纳一定的“诚意金”,均可免费领取相应的产品、礼物等,如果对产品功效不满,可以在次日听课时全额退款。
“会销”的第二、三天,工作人员也确实会按照约定发放相应的产品、礼品,给试用产品并对认为功效不满的消费者退款。老年人因此对产品信誉深信不疑,以为钱能退回来,产品免费试用还能赠送礼品,便继续缴纳诚意金或追加诚意金。

当到了授课第四天,公司在收取老年人诚意金之后,那些公司“讲师”“老总”就不打招呼突然消失,交了高价诚意金的老年人只能把剩下产品领走。
而朱某、刘某对认为产品功效不满要求退款的消费者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退货,让消费者不得不接受用之前所交诚意金折抵其领取产品的价款,以此骗取被害人钱财,最终认定诈骗金额合计67529元。被告人何某因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
利用“保健品+投资返利”双重诱惑
吸引老年人出资
非法吸收巨额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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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安则家庭安
家庭安则社会安
老年人的事再小 也要当大事
希望大家多关爱家中老人
让温暖与爱为老人筑牢防诈篱笆
守护好养老钱
让骗子们不能骗、不敢骗、骗不了!
来源:赣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