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2022年2月19日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郏贞军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玉山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玉山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县财政局局长吴新建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玉山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玉山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财政预算。


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常青所作的《玉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打造创新开放东大门、建设现代化美好玉山贡献人大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董有生所作的《玉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扎实开展“争创一流走稳前列,推进发展争做标杆”活动,力争总体工作继续保持在全市法院、全省法院前列,为打造创新开放东大门、建设现代化美好玉山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雷所作的《玉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盯“进入全市第一方阵,争得玉检应有位置”这一目标,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奋力开创玉山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打造创新开放东大门、建设现代化美好玉山提供更高效的法律服务、更优质的检察产品、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郏贞军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玉山)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全县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成果进一步彰显。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总体思路和工作打算,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深化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建设,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更高标准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玉山标杆”,奋力迈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玉山的坚实步伐,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