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吉安县讯(记者邹晓华 通讯员洪胜智)日前,吉安县河长办与吉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巡河督导时,发现高塘取水口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种菜、放养耕牛等活动,检察机关立即对相关责任单位下达检查建议书,督促其尽快整顿,限期恢复周边生态环境。同时,该县河长办统筹协调,要求各地对于影响环境、污染水体、阻碍河道、侵占岸线等涉河问题,开展自查自纠。
近年来,吉安县河长办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线索摸排、调查取证、制发检察建议等工作,通过“河湖长+检察长”共同建立依法治水长效机制,促进河湖长制与生态司法深度融合,推动河湖保护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据统计,自“河湖长+检察长”依法治水模式建立以来,该县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24条,经审查立案24件,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2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