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35年1月29日,方志敏因叛徒告密被捕,敌人用竹轿子把方志敏抬到陇首干坑坞七二七团团部——汪氏宗祠内。当天,敌人对方志敏进行了审讯,可是什么也没有得到。晚上8点钟,敌团长一再要求方志敏写点文字,好去请功领赏,方志敏为免敌人问东问西,于是奋笔疾书,写下了表现共产党员光明磊落、坚贞不屈的大无畏气概的《方志敏自述》——
这篇300余字的自述,成为方志敏狱中第一篇遗作,收集在由邓小平亲笔题写书名的《方志敏文集》中,为首篇。
方志敏被捕后,对敌人的威胁利诱不屑一顾,也不为敌人的严刑拷打所屈,大义凛然,当堂痛斥国民党的滔天罪行。坚信共产主义必胜,表示“笃信共产,至今不渝”“我能舍弃一切。但不能舍弃党,舍弃阶级,舍弃革命事业。我有一天生命,我就应该为它们工作一天!”在狱中6个月,写下了《可爱的中国》《清贫》《狱中纪实》等不朽著作20多万字。1935年8月6日,方志敏同志被秘密杀害于江西省南昌市下沙窝,时年36岁,实践了自己“努力到死,奋斗到死”的誓言。为了可爱的中国,为了抗日救国,为了策应中央主力红军长征,方志敏最终没有冲出敌人的包围圈,在高竹山被捕,成为民族英雄。
毛泽东同志称赞他是“以身殉志,不亦伟乎”的人民英雄,叶剑英同志把他喻为古代民族英雄文天祥之后的又一位民族英雄。
胡锦涛在《纪念方志敏百年诞辰座谈会》上评价说,方志敏同志一生对革命事业的耿耿忠心,党和人民永远不会忘记。在他身上体现的崇高品格和浩然正气,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他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他始终保持旺盛的革命斗志,不屈不挠,英勇奋斗;一身正气,清正廉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革命气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