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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玉山县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疫苗。7月31日前,请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县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30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新冠疫苗禁忌接种证明由以下公立医院开具,即县黄家驷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

二、7月20日起,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理发店、景区、图书馆、影院、KTV、网吧、健身房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实行“二码联查”,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赣通码含疫苗接种标识),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接种。疫情响应期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冠疫苗未接种者一律暂停外出疗休养活动。

三、7月31日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实现接种清零。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的满18岁的高中毕业学生请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四、8月1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有禁忌症除外)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监所等重点场所。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否则居家审核不予通过。农村集市摊主未接种疫苗不允许出摊。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剧院影院等人员集聚场所可参照以上管控措施。

五、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玉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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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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